“三网合一”已是大势所趋,成为电信业的主旋律。
当这种融合演绎至技术、网络、业务等诸多方面时,监管之苦、整合之难也让人倍感挠头,亟待解决。
“三网合一”使传统的广电网与电信网都可以改造成功能更全面的新网络,随之产生了业务融合的可能。随着新技术的发展,铺设光纤的成本大大降低,IP技术的运用日益成熟,网络改造的成本降低了;数字技术的运用使高清晰电视所要求的带宽相对降低了。
融合趋势不可挡
在这种技术条件下,传统的广播电视网络实行双向改造,就可以在不影响广电传输所需带宽的前提下向公众提供电信业务,而且这种改造从经济上来考虑是可以承受的。同时,对传统的电信网络而言,使用新的接入技术改造后,带宽不再成为其传输广电节目的障碍,而IP技术的运用,使点播可以以自动寻找地址的方式进行,同样可以达到广播方式那种同时向千千万万个用户传输的效果,从而使电信网可以同时承担电信业务和广电传输业务。实际上,无论哪个网络经过改造,都既非传统意义上的广电网也非传统意义上的电信网,而是一个功能更为复杂、多样的新网络。这样的网络同时还可以提供互联网服务,这就是所谓的“三网合一”。可见,“三网合一”,并不是简单地以某一个网络代替其他的网络,而是现有网络经过改造后,功能得到扩充,可同时兼容传统的广电网、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功能,是网络功能的融合。
在网络功能全面扩充的技术条件下,一个主体通过改造网络同时从事广电传输与电信传输在经济上是可行的,传统条件下同时从事广电传输与电信传输在经济上的障碍被突破了。于是出现了同一网络的多种利用,具体体现在:利用有线电视网提供IP电话、视频会议等电信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利用电信网提供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服务。网络融合而带来的业务融合,能有效限制网络运营商的垄断,促进竞争。同时,IPTV业务中节目供应平台与用户之间、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互动,能使广播电视业务能附着大量的增值电信业务,极大拓宽电信业务的发展空间,有重要的产业发展意义。因此,世界上有些国家开始对通信管理政策进行一定技术的调整。通过对广电传输和电信传输实行相互开放,允许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从事电信业务,也允许具备条件的电信运营商传输广电节目。美国、英国等都在上世纪90年代允许电信与有线电视运营者相互进入。同时,加快统一监管机构建设。有些国家在广电传输与电信传输业务融合的过程中,也逐渐对监管机构作了调整,统一了电信业与广电业监管机构。美国成立了联邦通信委员会代表联邦政府监管电信业和广电业;英国将电信管制局、独立电视委员会、广播标准委员会、无线管制局和无线通讯局统一为通信管理局;澳大利亚将通信管制局和广播电视管制局合并为通信与传媒管制局。
监管鸿沟难填平
“三网合一”可以说是网络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它并没有填补电信传输与广电传输在业务性质与监管要求上的鸿沟,也没有改变二者在监管规则上的差异。确实,“三网合一”给电信传输与广电传输在物理网络与业务方面带来了一定的融合。但冷静地分析,应该说这种改变仅仅是二者外部关系的改变,二者的内在业务性质差异以及由此而决定的监管要求的差别则并没有改变。
“三网合一”导致的网络融合使广电传输与电信传输可以依托在统一的网络上进行,但却无法改变一个基本事实:广电传输的本质是公共信息传播,是将某种内容无差别地同时向千家万户进行输送的过程;电信传输的本质是私人信息传送,是将成对的通讯双方的信息输送给对方的过程。这决定了广电传输属于媒体的范畴,产生的效果是形成公共舆论,而电信传输属于私人通讯工具的范畴,产生的效果是实现私人信息交流。
基于广电传输与电信传输两种业务性质的不同,在监管要求方面两者也有本质的不同。广电传输特别关注内容的可控性,体现在技术上就是特别强调信号源的安全,通过控制信号源来保证公众接收的节目符合公共道德标准,因此在广电传输中,信号源必须是特定的、可控的内容平台。电信监管主要是对防止垄断等经济方面的监管,至于用户相互间传送的是什么内容,属于通信自由范畴,因此,对电信传输而言,在技术上并不要求信号源的可控性,电信监管中也没有信号源控制问题。这种区别即使是就IP技术在广电传输中的利用而言,体现得也十分充分:利用IP技术传输广电节目,必须在向用户分发节目信号的环节之前建立一个可以对内容进行控制的节目平台,IPTV用户只可以向内容平台发送信息,而不能向其他用户直接发送信息,用户发送的信息只有经过内容平台的审查后,才可以通过内容平台向其他用户发送。
广电传输业务与电信传输业务虽然相互开放,但没有改变二者的监管遵循各自独立规则的事实。随着“三网合一”的进程,不少国家将广电监管机构和电信监管机构进行合并改革。但是,应该看到,这种改变只是广电和电信的监管由不同的机构负责过渡到由同一机构负责而已,两种业务作为独立的政府监管对象的事实并没有改变。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内设有线竞争局和媒体局分别负责监管电信业和广电业;英国通信管理局的监管职能也分为电信业监管、广播电视业监管、无线电通信业监管和媒体内容监管等,该机构还成立了内容理事会,负责广播电视内容审查,这显然是广电监管独有的内容而与电信监管无关。可见,机构合并只是两种业务监管在主体形式的改变,广电传输与电信传输在具体监管事务上的差别并没有因此而消失,二者的分业监管在事实上仍然存在着。
“三网合一”的技术变革,确实改变了广电传输业与电信传输业相互隔离的外部关系,但却没有、也无法消除他们各自独立的内在特性,从而也没有改变广电传输和电信传输实行分业监管的基础。未来我国的信息业监管政策,必须充分注意到“三网合一”在打破电信业与广电传输业的隔离方面的影响,为产业发展和节省资源留下必要的空间,又要避免简单地谈论“三网合一”,而要看到广电传输与电信传输各自的客观规律,为完成他们各自的监管目标提供相应的规则。
优网科技,优秀企业首选的互联网供应服务商
优网科技秉承"专业团队、品质服务" 的经营理念,诚信务实的服务了近万家客户,成为众多世界500强、集团和上市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
优网科技成立于2001年,擅长网站建设、网站与各类业务系统深度整合,致力于提供完善的企业互联网解决方案。优网科技提供PC端网站建设(品牌展示型、官方门户型、营销商务型、电子商务型、信息门户型、DIY体验、720全景展厅及3D虚拟仿真)、移动端应用(手机站、APP开发)、微信定制开发(微信官网、微信商城、企业微信)、微信小程序定制开发等一系列互联网应用服务。
责任编辑:优网科技
版权所有:http://www.uweb.net.cn (优网科技) 转载请注明出处